谥号,是我国古代统治者或有地位的人死后,另起的称号,如“武”帝,“哀”
公等。“谥者,行之迹也;号者,表之功也;车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帝王的谥号,由礼官议商;臣下的谥号,由朝廷赐予。
谥号制度形成,传统说法是西周早期,即《逸周书•谥法解》中提到的周公制谥。但是近代以来,王国维等根据金文考释得出的结论为谥法应当形成于西周中期的恭王、懿王阶段,这一说法现在得到广泛认同。秦始皇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就将“皇”、“帝”连起来开始称“皇帝”。“皇帝”
比上谥号更加溢美,他认为谥号有“子议父、臣议宭”的嫌疑,因此把它废除了。但是到西汉又恢复了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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