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泉文学社”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应运而生
上世纪八十年代,神州大地思想解放,文坛出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读诗写诗蔚然成风,我们学校一批有志于诗歌创作的热血青年,自发组织成立了以邓成彬老师为领军人物的“山泉文学社”,参加者有教师、学生以及社会上的文学爱好者,他们定期出版油印刊物,条件虽然艰辛,人人热情高涨。成果丰硕,影响深远。既培养了社员的诗意人生,又为我乡的文化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邓成彬老师脱颖而出,因诗歌走出了大山,成为我国较有影响的诗坛新秀。后因人事变动,社团活动日渐凋敝,终至偃旗息鼓。
诗乡成立,应运而甦
2008年11月28日,为提升北山乡及达州市乡村旅游文化品位,促进达州先进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北山乡被命名为“中国达州诗歌之乡”,为了使“诗歌之乡”的美誉名副其实,为了使这块金字招牌万古流芳,为了使北山的文风之风长盛不衰,为了使北山的子民永远为家乡而自豪,为了北山经济的腾飞,为了使学生丰富语文知识,提高语文素养,拓展视野,陶冶情操,培养创新精神,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激发了建设家乡的热情。也为了我们学校语文组开展的《中国.达州.诗歌之乡电子教材的开发和应用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我们又重新扛起山泉文学社这面大旗,在全国著名诗人梁上泉先生和邓成彬先生的亲自关怀和指导下,文学社的工作风生水起,我们邀请了梁老等著名诗人为学生开办讲座,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采风活动,出版了五期纸质刊物和电子刊物,培养了一批出色的学生。又因种种原因,文学社的工作处于休眠状态。
新的时期,应运而兴
2017年秋,王在明校长到我们学校主持工作,一上任就对我们这个文学社十分关切,寄予厚望,希望将我们的文学社打造成我们学校的一张金光灿烂的名片,打造成展示我们学校风采的亮丽的风景,打造成培育文坛新秀诗词英才的摇篮,并对文学社的发展绘就了蓝图。今年刚开学,王校长又对文学社的工作进行了规划,并承诺学校将给予全方位的鼎力支持。我们相信,在学校领导的指引下,在有志于发展家乡文化事业的仁人志士的指导下,在文学社所有师生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文学社的发展将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山泉文学社的旗帜会更加鲜艳,山泉文学社的明天会更加辉煌灿烂。
诗歌之乡涌诗泉
——写在北山学校“山泉文学社”恢复之际
邓成彬
我国是诗歌的国度,一个有着数千年诗歌传统的国家。古往今来,诗人辈出;悠悠岁月,产生的诗作数不胜数。
诗歌作为文学中的文学,当然不止属于那些诗情满怀的成年人,同样属于那些天真烂漫富于幻想的孩童,他们一起铸造了我们中国诗歌的辉煌与荣光。很多卓有成就的诗人其实从小就非常热爱诗歌,历史上,我国出现过很多早慧的诗人。李白“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杜甫七岁能诗;素有“诗鬼”之称的诗人李贺诗才早熟,十五岁就很有名气了。骆宾王七岁吟出的《咏鹅》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更是成为千古不朽之作,至今让人津津乐道广为传颂。
孩子与诗歌最有缘分。童心,往往就是一颗跳跃灵动的诗心;花季,往往就是诗情洋溢的年龄;甚至于平常很多孩子的话,不经意间,就是耐人寻味的好诗句;精灵古怪的孩子气,没准就是诗意的表达。在孩子眼里,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那些“绿色的太阳”、“唱歌的小鸟”、“跳舞的小草”、“会说话的石头”……无一不是诗性的感受,诗意的呈现。
只要有一颗童心,就会有爱,就会有歌,就会有诗。孩子是爱诗的,需要诗的。按照一位诗人的说法,童诗童谣是我们每个人孩提时代心灵的营养品,不可或缺的维他命。我们应该提倡孩子多读诗,多写诗。但几十年来,我国在中小学的语文中,一直比较轻视诗歌的教育。毋庸讳言特别是在作文中,长期存在一种误区,记叙文、议论文,周周练,年年考,一贯制,老一套。这种忽视其他文体,疏远诗歌这一活泼文体的实用主义写作教育,造成了很多学生文学素养的缺失,造成文风日渐古板僵化。
2003年,陕西一名考生在高考作文中别出心裁写了一首诗,结果得了满分60分,这件事,不啻于平静的水面丢进了一块石头,各大媒体做了广泛的报道,轰动一时。我们在赞赏这名学生的才华和勇气的同时,又不得不佩服阅卷老师的慧眼和对诗歌的宽容,据说现在高考作文已不再限制文体了,这是一件大好事,终于让孩子、学生们拥有了自己的选择权以及最擅长恰当的表达方式。
我们的家乡素有文风之地的美誉,自全国著名诗人梁上泉先生算起,诗家众多,诗作纷呈。北山学校的“山泉文学社”也曾名噪一时,影响甚广。去年,北山被命名为“中国.达州.诗歌之乡”,这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动力,值得每一名北山人珍惜。
让我们珍视孩子们爱诗(当然也包括爱歌)的权利吧!重视对孩子的诗化教育,让孩子们沐浴诗的阳光,接受诗的润泽,幼小的心灵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洗礼。正如老诗人圣野先生在《中国儿童诗》上撰文所呼吁的那样:请用诗灯去点亮每个孩子的心。
我相信,诗之山泉必将滋润北山更多年轻人的心灵;北山的诗歌之泉必将汇入中国诗歌的长河,而且愈来愈汹涌澎湃……
标签: 骆宾王咏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