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一本法医学顶级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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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

这是中国第一部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中开篇的一段话,也是这本书的作者宋慈,写下这本书的初心。

宋慈是我国南宋杰出的法医学家,被世人称为“法医学之父”。

他先后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并于1242年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可见,他一生都在从事司法刑狱工作,并积累了大量的法医检验鉴定经验。

他一生平反冤案无数,是真正做到了,让逝者安息,让生者释然。他为了“洗冤泽物”,在晚年倾尽所有心血编撰了《洗冤集录》这本中国第一部法医学巨著。

《洗冤集录》一经问世,就广为流传。因为它为疑难案件的检验,提供了比较方便及准确的方法。

在南宋之后的700多年历史中,《洗冤集录》一直被誉为教科书式的存在。检验官吏更将它作为办案必备指南,甚至成为仵作及刑狱官的考试内容。

宋慈根据检验鉴定所积累的大量经验,经过反复验证,并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洗冤集录》一书中,按章节记述了人体解剖、尸体检验、现场勘验、死伤原因鉴定、自杀及谋杀现象区别、各种毒物描述以及急救解毒方法等内容。

书中用翔实的案列,明确的区分了自杀、他杀以及病死的各种情况。这些内容,很好的避免了冤假错案的产生。

而且书中所记载的,如人工呼吸、夹板固定伤断部位、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毒等方法,时至今日,我们仍在沿用。

虽然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及当时社会条件及人们认知能力的限制,书中存在如滴血认亲等不符合现代科学的方法。但这并不影响现代法医学对它的借鉴。因为它开创了现代亲权鉴定血清检验法的先河。

对于这些经典书籍,我们要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科学态度去学习。这才是真正的古学今用的意义所在。

《洗冤集录》一书中,除了记述了各种检验方法,还表明了宋慈在面对案件时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宋慈主张“不听陈言只听天”,凡事以事实说话。

在案件发生后,“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检验时“务要从实”,要了解被害人生前的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必须掌握真凭实据。量刑“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要根据最终的检验结果来确定,证据要大于证言,不可轻信口供。

书中曾举过一个打群架的案例,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点。打群架打死了人,一定要确定哪一处是致命伤。如果有两处以上的致命伤,就要确定每一处都是由何人所为,并加以比较,选定最严重的,判定抵命。

这也正符合了我们现代的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

同时,宋慈反复强调“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所以,他再三告诫刑狱官“若避臭秽,不亲临,往往误事”。

他作为官吏,事必躬亲。若发生案件,就要亲自到现场去勘查,用事实辨明案件真相。其实,宋慈所面对的多为案发现场,以及各种极端尸体现象,和现在法医的工作环境基本差不多,甚至更加恶劣。

在南宋末年,作为一品大员的宋慈,有这样的思想是很了不起的。就算是700多年后的今天,也不是每一个官员都做得到的。

同时,他还颁布了有关检验工作职责的法令。并借助这些法令,来强调做好检验工作,不仅要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还要有严明的职责、严格的纪律和严密的工作。这些规定,时至今日,对司法检验工作仍具有借鉴意义。

由此可见,《洗冤集录》不仅仅是为我们现代法医学提供了检验鉴定方法的参考。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古代法医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坚定信念。

经考证,《洗冤集录》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欧洲直到16世纪才开始有法医学著作。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于公元1602年出版的法医学著作还要早350多年。

700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英、俄、法,荷,德等多种文字。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这不仅是宋慈,也是中国对世界法医界的重大贡献。

时至今日,许多国家仍旧在研究《洗冤集录》中记载的检验鉴定方法,它已成为法医必读之书。在法医学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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