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当白色的雾气散尽时,我泡了一杯茶,眼睛直直地看着门外青砖上葳蕤的青苔,发起楞来。
大概发了五分钟楞我才回过神来,喝了一口茶,这茶叶放了几个月,已经起了冬霜一样的毛,泡出的茶水很浓很漂亮,但一入口就变得极其苦涩,所以刚入嘴的这口茶又被我像撒尿一样吐了出来。事实上,我会去喝这杯茶实属意外,我把它泡着只是想附庸一下风雅,真实的意图乃是看手中这本破烂发黄的野史。
正像我喝茶一样,这本野史的发现也是一个意外。它是我卖旧书时从箱底找到的,已经破烂得连书皮都没了,我翻了翻,顿时就爱不释手了,原来里面的内容很过瘾,都是些奇人怪事,像什么王二偷鸡掉井里,李三偷人被捉奸,对于我这种没文化没知识的年轻人来讲,这简直比史记还要精彩。我再看看它的封底,惊奇地发现这书天生贱命,标价只有一块两毛二,毫无疑问,这书是七八十年代出版的,所有者是我的爸爸。
如你所知,发愣并非我的爱好,我能愣住几分钟全是手中这本野史的功劳——它里面有个故事着实让我受惊不小——这该是一个怎样的神经病,怎么有如此传奇的人生?
很不幸,故事根本无法从头谈起,交代着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的页面已经不知道哪去了,我问我爸,他说已然粪坑矣,既然如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涛哥者,年少不行,好观彘媾,匿墙恐笄”,我读到这句,心里觉得不甚亲切,我叫涛哥,他也叫涛哥,好像这人是千年前的我一样。但亲切之余又感到很气愤,这故事的作者也太爱卖弄文笔了,意思表达得像去嫖娼,很是晦涩,什么彘媾,什么恐笄,看着叫人摸不住头脑,无奈之下,我只好翻箱倒柜,找出一本古汉语词典,认真琢磨起来,经查,这句话的翻译就是…“涛哥这个人,小小年纪就很不规矩,喜欢看猪交配,还喜欢躲在墙角恐吓过路的小女孩”。——这就是说,涛哥从小就是个流氓,翻译完后,我对文中的涛哥肃然起敬,自叹不如。我在小小年纪时,也算是个流氓,称霸一方,平时喜欢敲敲假铃使提前放学,躲在墙角拿铅笔刀敲低年级竹杠,却也真没有看过猪交配——文中涛哥的阅历从小就比我广,却不见得比我潇洒倜傥,且继续看故事,看他长大后是否及我英俊的万分之一。
不巧,这个作者很啰嗦,把涛哥黑成流氓后,一黑而不可收拾,足足用了两页来说明他的流氓行径,文中说,涛哥这个人,父亲常年在外杀猪,母亲常年在外卖豆腐,因此就缺乏管教,到了上学的年龄也不去上学,而是惯使一把切萝卜白菜的菜刀,在村镇市集四处游荡,半月才洗一次澡,饿了就亮出菜刀抢馒头,渴了就进客栈偷好酒,累了就爬进树洞睡大觉,生活过得相当安逸。
客栈掌柜忍无可忍,便在酒里放了大量蒙汗药,涛哥彼时才十四五岁年纪,虽调皮捣蛋,却对江湖之事甚是朦胧,不知酒中有鬼,把酒坛子掖回树洞,一揭封口,血口大张,仰头便饮,没出半刻,便喝得宽衣解裤,暴露出流氓本性,直把粗如大腿的树根当了美人,嘴里嚷着什么洞房花烛夜,且把裤子解,猥琐之状,可见一斑。
涛哥我读至此处,不禁掩卷大骂:涛哥,你也真够笨的,常在河边走,谨防湿到鞋,你偷酒本乃豪气之举,我巴掌都准备好了要为你喝一声彩,你却毫无防备,也不拿银针试试有毒与否,直接便饮,我若如你这般不加防备,恐怕走出家门,睾丸都叫人割去了当羊肉串烤。
且说涛哥撒了会酒疯,便觉双腿有如筛糠,直打摆子,脑袋也昏昏沉沉,不多时便昏了过去。待醒来时惊奇地发现自己被装进了猪笼,看这阵势,涛哥怕是要被浸猪笼,若真是如此,只怕涛哥年纪轻轻,还未给他家延续香火,便就此陨了命。原文上说:“困之彘笼,父母未晓,投之于激流之中,或则且亡”。
涛哥我见这作者来这么句,不免掩嘴一笑,心中甚感安慰,这小子古文一般,倒也还懂点笔法,写的东西倒还合乎人情。话音未完,这小子紧接着就扯起淡来,说:“至幸也,入水须臾,却承河神救之,置起于岸,众见之惊,皆俯拜不止。”,这不就是扯淡么,还河神,这是神怪小说看多了么。不过却不是不能原谅,正史中都有这么些不靠谱的东西,比如刘邦他妈据说是被龙干了才有了刘邦。
等原谅了这位作者,我就开始自觉地考虑合理性。既然河神是铁板钉钉地不可能存在,而且被浸了猪笼也不大可能自救,他父母又远在他乡不知情况,那整件事只有一种可能性:涛哥被浸猪笼是子虚乌有的。这么推断下去,他偷酒也不可能……最后可以证出涛哥不是流氓,受到了作者的严重污蔑。假如这才是事实,那这个狗屁作者写涛哥的动机就很值得怀疑,莫不是他跟涛哥有仇?写这么个东西来臭人名声,使其永臭千古?可惜年代久远,真相已经无从可考。
这时我就面临两个选择,这是我开卷之前未曾料到的,一是不相信作者所言,一把火把整本书烧掉,既不会影响我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烧出的热量还能焖熟一碟黄瓜,二是相信他,纸上所录,除河神一节,句句属实。经我几番犹豫,我决定第二种选择。这样,故事又得以继续发展。
如文所述,涛哥得救,大难不死,却并未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先前在树洞生活,一天24小时,约有十八小时是在呼呼大睡,让人怀疑他是树獭投胎而成。现在则日出而作日落不息,腰别菜刀,面露凶相,约上志同道合的二溜子,与天斗与地斗更与人斗,打砸抢烧,无恶不作——涛哥读到此处,仰天长叹,这样的人才,要是晚生千年,到了现代来示威游行,甭说钓鱼岛,就是整个日本国,也怕都收复回来了。
我以为涛哥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他还有组织有预谋,他领着那些二溜子竟还成立了帮派,叫做菜刀帮,凡是帮员,屁股上都要纹一把菜刀,与人斗殴前,都要脱掉内裤露出屁股,以确认自己人,防止把自己人也砍了,这时候眼前是一排白花花的屁股,这说明他们都还很年轻,还没有变成黑屁股。
涛哥我读到此处,终于对那涛哥佩服起来,想当年,我看多了金庸金大爷的武侠,一心想成立帮派,立千古伟业,可是四方召人无果,连找钱都召不到人,他们都义正言辞,说喜欢和谐社会,拉帮结派干什么,不仅如此,他们还把我卖了,搞得警察以为我要放火杀人,连拉屎都要派两根条子监视我。由此可见,文中的涛哥比我更具魅力,若我在那个年代,绝对屁股上也画把菜刀,跟涛哥混出一番大事业。
我手沾了点口水,把粘在一起的页面润开,继续阅读起来,这作者写到这里,我怎么看都有点水浒传的苗头,正提起兴头想看涛哥是怎样奸淫掳掠的,却发现作者笔意陡转,意料之中的热血而金黄的段子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呜呼哀哉,纹艺不精,肤异并溃,不忍视之”。哈哈,这下涛哥挂了彩,原来那纹匠技术下流,把菜刀纹在了屁眼处,久而久之,涛哥的屁眼就发了炎,皮肤溃烂不止,最初发现时,涛哥拿土坷垃擦屁股,操弄一阵,见土坷垃之上,血迹斑斑,涛哥一晕,差点没蹲稳栽进粪坑,定过神来,心中纳闷:怎么着,我成了一月流一次血的动物?恐慌不安中,涛哥求诊于医馆,问郎中:“吾成女人否?”,郎中捋捋须,摇头道:此言扯淡矣,乃溃烂之症,小病易愈,无须担心。涛哥心稍稍平静,长吁一口气,对自己的性别放下心来。
烂屁眼时,涛哥年方十八,嘴下已长出稀疏的短毛,一说话就如一只小公鸭,他仰观宇宙之大,倒望屁眼之烂,觉得人生苦短,生命脆弱,当流氓绝不是长久之计,一个嘴下长毛的男人,应该去干正当的事业——努力读书,考取进士,报效祖国。又觉得青春美好,不可虚度——应该去找个妞泡一泡。——这点涛哥与我心思相通,我在十八岁时,也有如此美好的理想,可现实很骨感,有人告诉我,恋爱烧脑子,以学业为重!到了现在,我努力回想,也想不出是哪个混蛋对我如此劝告,否则我要砍死他——这家伙真是胡说八道啊。这样我的青春就很空白,到了22岁见到女生都面红心跳,好像土包子没见过女人。
涛哥春情涌动,绝非头脑一时发热,兽性一时大发,而是他有了意中人。那日他去医馆看屁股,在馆里寻医问诊时逢见了一个美人,这人真乃人间尤物,乌发婵鬓,娥眉青黛,明眸流盼,朱唇皓齿,玉指素臂,细腰雪肤,红妆粉饰,肢体透香,声柔如绸,兔动金莲,嫦娥见了她要上吊,贵妃见了她要投河,就是西施来了,也只有给她洗脚的份。涛哥见了她,魂儿立即被销去了一半,也顾不得屁眼之痛,心旌一荡,就开始想入非非,琢磨颠鸾倒凤云翻雨覆之事,眼前这位美人,于涛哥眼里,便如盘中蹲着的烤全鸡,简直是胴体毕现,绝艳人间!
我读至此处,更觉得涛哥与我非常对味,我觉得,这等尤物,不要说涛哥见了魂不守舍,就连太监见了也怕后悔不迭,会兴冲冲跑到宝贝房想重新接上那两个蛋儿。至于我见了,定力再好,恐怕也不能自持,会傻呵呵跑到人家面前要号码,如若不从,我觉得犯下强奸大罪也挺值当——我果然不是正人君子。
话说自从那日见了一眼,涛哥是食不下咽,睡不成眠,害了严重的单相思,每日不再斗殴,搬只小板凳,托着腮帮子,就在想着如何勾搭上这极品美人,纵不能一亲芳泽,也能朝闻音,夕可死矣。想着又觉得很懊恼后悔,那日怎么就熊了,多少腥风血雨都见了,怎么见到那娘们却连搭讪都不敢,如若搭讪,保不准这妞就”朝见之,夕可入怀矣”。涛哥一面后悔一面等着派出去的探子来报,苦等了几个时辰,终于有人摸清了那美人的底细,此人回禀涛哥道:涛哥,打听好了,大嫂供职于怡春院,是里面的头魁,懂诗画,爱弹琴,唱的小曲儿第一流。把她绑了来如何?涛哥听完心里好像长满了苦瓜,一片苦味汪洋狂恣,嘴上慨叹道:哎,如今世道,怎么尤物都干风尘的营生,也顾不了了,这生就非她不娶了。随即又厉声呵斥那探子:你个狗日的,动不动就绑人,也太流氓了!
对于涛哥的慨叹,我觉得我能够理解,纵观古今,美人大都没有好际遇,如战国西施,宋朝李师师,就是到了如今,美人也依然是男人的玩物,有着钱权,美人就会不请自来。而对于涛哥的单相思,我也很能感同身受,无论你怎么做,怎么个相思法,人家就是无动于衷,至多跟你做朋友,最后娇羞着投入他人之怀,但涛哥的境况比我好点,他还有机会,而我连可能性都没了。
闲话少扯,伤心事少提,且说涛哥探明一切后,便前往怡春院,欲一会芳容,表明真心。时值傍晚,华灯初上,街上人影渐稀,红灯映河,衬出街市的万千迷离。涛哥跳进河里洗了个澡后,穿得人模狗样,偷来一匹黑毛矮驴骑上,心里十分得意,到了院门,有妓女扬绢相迎,对涛哥这摸摸那瞅瞅,把他弄得面红耳赤,然后推搡着把他弄了进去,只见里面香雾鬟盈,彩毯虹幔,简直是个温柔乡,再一定睛凝神,听得笙箫相和,琴瑟俱奏,还有脆声柔音的小曲声缥缈萦绕,涛哥心儿一荡,略略一惊:这不就是当日那美人?当下一激动,三步并做两步上了二楼,一看就又不能自已了。原文中说“美人歌毕,众人皆散,独涛哥留伫,秋波陈横,美人问曰:公何不自去,奴售艺而非身,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涛哥喜,对之,曰:吾为汝倾倒,愿秉烛夜话如何,美人见涛哥眉目清秀,举止隔俗,以其才德深遂,当世一绝,遂允之,携琴相引,入房惬坐,问之芳名,答曰双婷”。
我正看得过瘾,期待着涛哥如愿以偿,岂料事与愿违,翻过一页,书页的右边锯齿形撕口赫然在目,好你个老爸,关键之处又被你已然粪坑矣,你就不能识点货么。牢骚发完,看到的已是:“未久,涛哥不举,携所赠之锦盒,悻然而出,骑驴绝尘而去”,怎么回事?涛哥关键时刻居然不举,你才年方十八啊,别怪我瞧不起你!有病就要治,可以吃点火龙果补补嘛。再往下看,我有点惭愧,原来我古文太差,误解了不举的意思,我查一下,结合下文,觉得此处“举”应该解释为“完成,成功”,实情是那个美人婷婷看不上涛哥,我猜想是他俩红烛之下,饮酒对诗,涛哥文化不行,人家出上联:一行白鹭下湖去,他半天才憋出下联:两个人儿上床来。美人一听,察觉涛哥不仅是个草包,而且是个流氓。她眉头一锁,送只锦盒,道:想跟老娘玩,还是先回去读读书练练诗吧。接着就把涛哥轰了出去。涛哥自讨没趣,心里却也没对婊子的无情生出埋怨之感。他驰驴回到树洞,打开锦盒一看,里面有幅工笔,上画癞蛤蟆一只天鹅一只,还有诗两行:只看俊非凡,细察乃草包。
这个作者笔路娴熟,故事越写越入佳境,好像做菜,色香味都渐渐有了,而且写法怪异,不拘一格,我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如若相识,我定向他讨教写作方法。
涛哥受到了意中人的刺激,拿出菜刀,脱掉裤子,想要把纹身刮去(但最终没刮去),他决心痛改前非,努力学习,做一名才俊双全的奇男子,他心里暗暗起誓:今日我是癞蛤蟆!是流氓地痞!再过几年如何?也未可知!过几年我就是奇男子,阳具伟岸,身影高俊,才高八斗,全镇的姑娘都追着我跑!从明天起做一个有品的人,学习文化,积极写诗,做一个惊世大诗人!让你瞧我不起!起完了誓,涛哥热血沸腾,自顾自斟了杯酒,趁着酒意,把驴还了回去,召集弟兄,宣布解散菜刀帮。
至此,涛哥有了个新的期待,新的未来——这是他当流氓时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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