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虽有分类,然它们可以分家么?》
作者:还是2009 回复日期:2009-08-20 23:10:49
既然有些人实在热爱这个版,我看实在不行,就分类吧,分设现代诗歌和其他诗歌。
还是2009类似的说法我已见到多次了,这里有些不同的意见说下:
以声讨不懂诗歌者出场,连篇累牍地斥责一篇篇平庸之作;随后策略一变褒扬一些“好诗”,继而又转为谦虚道自己诗作不咋的……但无论怎样变幻说辞,给人的印象你是很懂诗歌的。
诗歌虽有因体式不同而分类,然它们真的可以分家么?
照此说来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微型小说(小品文)、纪实小说、西方小说、东方小说、拉美小说、阿拉伯小说、俄罗斯小说、法兰西小说、英美小说、西欧小说、阿美利加小说、日系小说、章回小说(包括国外的)、话本小说、大陆小说、港台小说、言情小说、武侠小说、科幻小说、恐怖小说(灵异)、侦探小说(悬念)、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古典小说、十七八个这个派那个派的现代派小说(太多了不一一例举)……等等等等,都应该分于不同的板块,且都自称是正宗的小说而排斥其它类别。
诗歌也是一样,说不定你比我还会分,就更不用我分门别类地开列了。然而我们真的能够用机械地分类法,来将它们相互割离么?显然不能!否则天涯诗会和诗词比兴都可以分出好几个板块来。比如有人认为律词比律诗优美,两者应该分列不同的板块;另有人觉得古代歌行章法不够严谨,赋则更像散文,应该将它们赶出诗词板块;还有人认为古风、杂言等豪放大气,不能与格律诗词同居于一个屋檐下——我们能这么分么?
各种不同形式的诗歌虽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无论出生早晚,它们都是生活孕育出来的兄弟姐妹,它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互相取长补短汲取营养。要是哪一类别将自己孤立起来,那它的生命就将开始萎缩。其实我倒觉得不但不应该分,反而应该合;比如将诗词比兴与天涯诗会合并,两个类别同处一个默认页面下,有特殊偏好的可通过点击不同的分页来选择。
简而言之,诗歌不同体式之间是相互借鉴相互依存的,不能人为地将它们加以割裂,否则就是一种自杀行为。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我们能够容忍西洋的格律诗词(比如十四行诗几乎每个自的读音都有定数),为什么就不能容忍本国的格律诗词呢?因此我认为:诗歌的形式只是为内容服务的,它们之间各有所长,各人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选随用;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某种格式就要将其赶尽杀绝,更不能因为自己对某一格式不甚了了而加以贬斥。
另外讲几句题外话:
某些无聊之人看到这里,可能又以为我在帮王静2说话了,其实这类人太过自作多情——替别人多情。王静2由于年长与我且观念上有许多差别,我们之间是两类不同的人。有些人看到我们某些相似的观点就认为我们用一个声音说话,那是他们瞎了眼,分不出形似而神不似!说实在的,我有时觉得他有些迂腐,如果诗会不是那么长期为诗歌以外的事吵吵嚷嚷,十有八九他也会成为我讽刺挖苦的对象的,只不过这种讽刺挖苦,仅限于诗歌层面的批评与批判。严厉的批评跟人身攻击是两码事,我不会对一个没有攻击过我的人无礼。比如他投诉种桃道人的那篇《长相诗》,的确混淆了古韵和今韵,两者只能取其一而不能合用,且格律诗词的今韵也与自由体不同要分平仄。除了王静2外,其他那些被某些人认为是与我一伙的人,他们的诗歌我也大多不喜欢,也不会因为不喜欢而假作喜欢去吹捧他们,说起来他们多半与当代诗歌的主流更靠近。
是的,连篇累牍地恶评别人的作品可以当作一种斗争的手段,我以前只对长期搞无理封杀的看林人用过,却不喜欢对一般的网友乱用。这种假借批判之名刻意贬低特定对象的做法,其本身就已经偏离了文艺批评的正常轨道。
怎么样,我说到这里,那些声称诗歌以类隔离、是非以好恶相分的(这后半句或许不包括还是2009),你们满意了吗?
最后有请还是2009先生评一下该帖:中本人转载的诗歌,当然请先说出其大意。如果你不喜欢格律诗词,可以撇开后面一首单说全面这个自由体的。你是第一个被指名邀请的,说不定以后我还将邀请其他人,但凡是某些人认为与我一伙的将被排除在外(除非他们自己主动来评),以免有私下通告之嫌。
耳边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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