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指山市 “迎新春”诗歌朗诵比赛
活动方案
为迎接2016年新春的到来,丰富我市人民的文化生活,繁荣发展我市文化事业,根据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决定举办“迎新春”诗歌朗诵比赛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迎新春”为主题。朗诵内容健康积极,赞美祖国,讴歌时代,憧憬未来,展现美好生活的现代诗歌;歌颂辛勤劳作、朴素善良的五指山人或赞美五指山自然风光的现代诗歌。
二、主办单位
五指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五指山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五指山市图书馆、五指山市诗歌学会。
四、比赛时间
2015年12月26日(周六)上午 8:30—12:30。
五、比赛地点
五指山市图书馆二楼会议厅(五指山市原电影院旁)。
六、参赛事项
1、报名要求:参赛对象为五指山市诗歌爱好者,没有年龄限制,每位参赛者可以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朗诵,如组合朗诵、配乐朗诵、配幻灯片朗诵等;报名时需要注明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学校、班级)、参赛题目、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交或发送朗诵诗稿及配乐。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周一)下午5:30前截止。
3、报名方式:参赛者可通过电话和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电话:0898—86633896、13976206896;报名邮箱:13976206896@126.com;联系人:李树林。
4、抽签时间:所有参赛选手指定于12月23日(周三)上午到五指山市图书馆二楼会议厅进行参赛序号抽签,因故不能参加抽签的,将由组委会安排其比赛出场序号。
七、奖金设置
分少儿组和成人组进行比赛和评奖。奖项设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8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各8名,奖品各1份;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的指导老师均获优秀指导老师奖,奖金各200元;所有获奖选手和优秀指导老师均颁给获奖证书。
八、评分标准
采用10分制,具体为:A、服装整洁美观,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肢体语言使用恰当(3分);B、朗诵内容紧扣主题(2分);C、脱稿朗诵,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富有感情,感染力强(3分);D、朗诵时间把握恰当,不超时(5分钟以内)(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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