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昂是如何死于非命的?

非凡网 55 0

  一些学者认为陈子昂是为县令段简所害。陈子昂生前好友的卢藏用在《陈子昂别传》中记载,武则天圣历元年(公元698年)秋天,官至右拾遗的陈子昂因父亲年迈,请求退职归隐上表,“天子优之,听带官取给而归”,仍领右拾遗薪俸。同年,他回到家乡射洪。第二年月,陈子昂的父亲因病去世。

  在丧期间,“子昂性至孝,哀号柴毁,气息不逮。属本县令段简贪暴残忍,闻其家有财,乃附会文法,将欲害之。子昂荒惧,使家人纳钱二十万,而简意未已,数舆曳就吏。子昂素羸疾,又哀毁,杖不能起。外迫苛政,自度气力恐不能全,因命蓍自巫,卦成,仰而号曰‘天命不佑,吾其死矣!’于是遂绝。

  年四十二。”由这里可以看出,陈子昂之死更主要的是因为受到县令段简的逼迫。当官吏们仗势欺人时,他自知性命难保,忧愤至极,最后含冤而死。《旧唐书•陈子昂传》基本上同意这种说法,只是指出段简罗织罪名,把陈子昂关在狱中,陈子昂悲愤交加,抑郁而死。《新唐书•陈子昂传》也承袭了这种观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果死狱中”。

  一些学者认为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南宋哲学家叶适提出了大胆怀疑,他说“子昂名重朝廷,简何人?犹二十万茗为少而杀之,虽梁冀之恶不过。恐所载两未真也。”陈子昂虽曾被逆党陷害人狱,但在1圣历元年(公元698年)已官复原职,此后不过数月带官还乡。段简只不过是小小的县令,怎么敢因为谋财而随意地加害朝廷命官?对此说法,后代学者多不认同,指出武三思才是害死陈子昂的元凶。

  唐代文学家沈亚之在《上九江郑使君书》曾作过探究,指出“乔f(知之)死于谗,陈(子昂)死于枉,皆由武三思嫉怒于一时之情,致力克害。一则夺其妓妾以加害,一则疑其摈排以为累,阴令桑梓之宰 卷拉辱之,皆死于不命。”南宋叶适、明代文学家胡震亨都对这种观点深表赞同。

  关于武三思害死陈子昂的动机,隋唐史学家岑仲勉在《陈子昂及其文集之事迹》指出“子昂居家时,如非有反抗武氏之计划,即必有诛讨武氏之文字,《别传》所谓‘附会文法\匣剑帷灯,饶有深意。唯如是,斯简之敢于数曳就吏,子昂之何以惧,何以贿,均可释然,及不堪其逼,遂一死谢之。

  此一解释,虽纯出推测,然自信尚中于事理,《别传》殆作于武后之末,自不便明言,唐人因中、睿两宗所出,始终认为武后临朝为合法,故其事遂终以不彰矣。”葛晓音《关于陈子昂的死因》一文进一步考证,认为陈子昂是因为招祸。其撰写的《我府君有周居士文林郎陈公墓志文》中有“青龙癸未,唐历云微”、“大运不齐,贤圣罔象”等词句,触犯了武则天的大忌。

  段简便抓住这个把柄,以碑文附会律法,说陈子昂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当代学者王运熙也赞同这种观点,认为陈子昂持身正直,而被武三思一党认作了眼中钉,最后假借段简之手加以致害。近年来,国内诸多文学史教材都认同了这种说法。可是,仍有不少学者提出反对意见。

  彭庆生在《陈子昂诗注》一书中,反驳了岑仲勉的观点,认为陈子昂如果写有反对武则天的文字,段简必然上奏朝廷,断无权擅自处理,而《陈子昂别传》也不会有“附会文法”的字句。一些学者认为,陈子昂之死的真正主谋是当朝女官上官婉儿。卢藏用虽然不敢触犯当朝权贵,但《陈子昂别传》中所谓的“附会文法”四字大有文章。

  这说明因为陈子昂公开反对上官婉儿祖父上官仪所创之上官体诗,而得罪了上官婉儿之故也。于是上官婉儿指使武三思除掉了陈子昂。从史料记载来看,陈子昂与武氏集团并没有大的矛盾,武氏集团没有理由置他于死地。关于陈子昂之死因,人们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至今没有一个完1 全令人信服的结论。

  究竟何种解释更接近于历史真相,仍有待于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

标签: 陈子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