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苗法。就是用官仓的粮食接济春天缺粮的农民,到秋收加息十分之二归还。这是王安石在鄞县用过的方法,如今向全国推广。二、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对于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轮流担当,而改由官府雇人充任。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一半的钱。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入,又减轻了人民的劳役负担。三、农田水利法。即对地方上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实行奖励政策。四、方田均税法。由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照土地的多少好坏纳税,官僚、地主也不得例外。五、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住户组织起来,每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编入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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