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二十个字评价一下王安石变法“初衷好意,考虑欠妥,推行过猛,激发民怨,遗祸无穷”。
一、初衷好意
(宋神宗王安石变法原本是在当时情况下顺应历史发展需要的一次变革。因为在宋神宗继位之初,北宋面临着许多不得不改革的问题。主要问题是两个,一是军事力量薄弱。因为宋太祖赵匡胤政变起家,所以限制武将,文人治国。采用禁军制,导致武将地位低下,禁军难以获得有效训练和指挥,战斗力薄弱。加上辽与西夏的入侵,军队各种弊端显现。二是更重要的国家财政困难。宋代民间经济发展迅猛,原本是不差钱的。但是由于朝廷长期的宽松政策,民间隐瞒土地不报,再有宋代官员薪俸历史上最高,而为了防止官员专权进行的官职改革又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不得不大量选派官员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还有对辽和西夏的战争岁贡。国家财政入不敷出。这种情况下,不改革确实不行。
二、考虑欠妥
虽然改革势在必行,但新君宋神宗和宰相王安石显然操之过急。那些新法还没有真正考虑清楚便纷纷下发实行。王安石最主要的几个新法虽然立法初衷大多不错但显然都有很大的隐患。
青苗法,王安石变法中问题最严重的一个。原本,青苗法是针对老百姓在春天没有收成可以度日而动用国家用于赈灾的广惠仓、长平仓内的存粮,用低于市场的利息借给农民度过难关的。这既能给农民提供帮助,又能提高国家财政收入,还遏制了民间高利贷,一举多得。但是,如此大规模的官方借贷势必导致官员从中牟利,而一旦遇灾年农民无法偿还贷款也会造成严重的隐患。果然,最后青苗法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因为地方官员从中盘剥,导致原本低息的贷款比民间高利贷还高。而为了追求政绩,各地官员强行摊派,不需要种地的城市居民也被要求借贷,有钱地主也被强行要求借贷,还要为别的农民担保。农民更惨,遇灾年还不出贷款就被强制收走土地,百姓流离失所,举国哀嚎。
免役法,是连保守派都觉得比较可取的。是让老百姓通过交免役钱免除原本应该要到衙门服的差役诸如缉捕盗匪、投送信件、保管公物等等。而官府用这些钱雇佣专门人员从事这些工作。这样既保证了差役队伍的专业化,又能让老百姓安心从事农业生产。但这个法的问题是一刀切,让那些交不起免役钱的穷苦百姓也必须交钱,造成了他们的经济雪上加霜。如果能让老百姓自由选择就会好很多。
以上两个例子就说明各个新法都有一定的问题需要改进,但是,王安石变法的又一个隐患就是推行过急,导致这些新法没有时间改善。
三、推行过猛
推行新法,应该是日拱一卒,循序渐进。但神宗和王安石追求的都是速成,他们要的是政府财政收入迅速增长。所以造成的结果有二,一是各种新法高歌猛进一同实施;二是对反对变法的官员一律罢免。
第一种结果造成的问题就是,接连不断的新法给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吃的太多太快总是不消化的,而且很多新法本身就不能一起实行。比如之前说到的免役法,执行之前是当差不交钱,照理执行之后应该是交钱不当差,但与此同时还执行了保甲法,就是要求百姓按照一定的单位抽调壮丁组成民兵组织,白天训练晚上巡逻,还要抓个贼什么的;此外还有农田水利法,也要求各家出人兴修水利。这样一来,在变法前老百姓只要服差役,不用花钱,现在非但花了钱,做的事比以前还多。这又怎么能让百姓愿意?
第二种结果,就是罢免了一批正直的大臣,仅仅因为意见不合。比如韩琦、富弼、欧阳修、司马光、苏轼、苏辙等人,只要有不同意见王安石就不分青红皂白一概罢免。但新法还要推行,于是便任命了一批唯王安石之命是从的酷吏小人,他们手段狠辣,中饱私囊,推行新法不顾百姓死活。最终造成民怨沸腾。
四、激发民怨
想想看王安石变法时的百姓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青苗贷款还不起,土地被强行征收;免役钱交不起,还要强制当兵修水利;无数贪官污吏盘剥敛财;甚至在灾年没有活路的穷苦百姓卖儿卖女居然还会被官员征税!(市易法对所有交易征税)
这种情况下,百姓真的叫民不聊生。故而当时哪怕是王安石亲自提拔的官员郑侠也看不下去,冒死献上反映民间饥寒交迫、卖儿卖女惨状的图画《流民图》。神宗终于明白改革已是天怒人怨,罢免了王安石。
五、遗祸无穷
这有两方面,首先就是新法造成的各种弊端,对百姓沉重打击,农民起义四起。更严重的一点则是延续至北宋灭亡的新旧两党党争。
王安石罢相之后,变法派吕惠卿任宰相继续推行新法。不久王安石恢复相位,二人互相攻击。神宗去世后,司马光复出,矫枉过正,尽废新法,罢黜新党。等到新党章惇掌权后又尽罢旧党,还大兴冤狱。此后新旧两党更替掌权,互相攻击。到了徽宗年间,曾多次在新旧两党中变换阵营的蔡京更是怂恿徽宗立“元祐党人碑”。将旧党定性为奸佞。而滑稽的是连铁杆新党成员章惇都榜上有名。可见新旧两党已经演化成纯粹的排除异己的政治斗争。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为了推行新法不顾一切罢黜满朝文武的王安石难辞其咎。
历朝历代的主流思想,往往把王安石列为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直到梁启超时开始为他平反,似乎舆论又一窝蜂吹捧。其实,必须客观看,没有绝对的好与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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